泰国专线 (三)记名提单 记名提单是指提单正面“收货人”一栏中载明特定的收货人的提单。此类提单不能转让流通,因此实践中使用较少,仅在贵重物品、个人赠送品、展览品等货物运输中使用。三、多式联运单据的签发通常,在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理人或代表接管货物时,凭收到货物的收据向托运人签发多式联运单据,单据的正、副本份数和是否可转让,均以托运人的要求而定。泰国专线如果签发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据,应在“收货人”一栏列明按指示交付或向持票人交付,并且若正本单据在一份以上,则单据签发人需在每份正本单据中注明正本单据的份数,对于所签发的任何副本,都应注明“不可转让”字样;如果签发不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据,则签发人需泰国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