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货运单
(一).航空货运单的概念
进口清关航空货物运单即航空货运单,是由托运人或以托运人的名义填制,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在承运人的航线上运输货物所订立的运输合同。航空货运单由承运人定制,托运人在托运货物时要按照承运人的要求进行填制。航空货运单既可用于单一种类的货物运输,也可用于不同种类货物的集合运输;既可用于单程货物运输,也可用于联程货物运输。
(二)航空货运单的构成
进口清关目前国际上使用的航空货运单少的有9联,多的有14联。我国国际航空货运单一般由3联正本拓联副本和3联额外副本共12联组成。“乡
正本单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副本单证仅是为了运输使用方便。航空货运单的3份正本中第一份注明“交承运人”,由托运人签字、盖章;第二份注明“交货人”,由托运人和承运人签字、盖章;第三份由承运人在接受货物后签字、进口清关盖章,交给托运人,作为托运货物及货物预付运费时运费的收据,同时也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运输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