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快递收妥结汇。又称“先收后结”,是指议付行收到外贸公司的出口单据后,经审查无,将单据寄交国外付款行索取货款,待收到付款行将货款拨人议付行账户的贷记通知书 (credit note)时,即按当日外汇牌价的买人价,折成人民币收人受益人账户。
(3)定期结汇。是指议付行根据向国外付款行索偿所需时间,预先确定一个国家的结汇期限,一般是审单无误后10-20日,到期后主动将票款金额折成人民币拨人受益人的账户。
3.单证不符时的措施
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在审单无误后,才承担付款责任,如果发现任何不符,均具有拒付货款的可能。对此,出口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国际快递
(1)预审单据。在货物出运之前,出口企业备妥信用证中所规定的结汇单据,先送交银行审核。结汇单据提前送交银行审核,可使银行有较充裕的时间检查单证、单单之间有无矛盾。如发现一般问题,可提前改正,若有重大问题,也可及早由出口企业与国外买方联系修改信用证。
(2)如在向议付行办理议付时,发现单证不符,出口公司应尽快更正;力争在信用证有效期内解决。活乡国际快递 (3)采用担保议付的办法。当议付行审单发现不符点,且单据已无法更改时,如情节不严重,在征得进口商同意后,出口商可向议付行出具担保书,在随附单据的表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