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清关由于指定交货地不同,卖方的交货义务和风险划分也不同,因此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好货物交付给承运人的确切地点。、17
4 2) FCA术语风险转移的问题
按照《Incoterms 2000》的解释,FCA术语的交货点决定风险转移的界限,卖方承担货物交货之前的一切风险,而在其交货之后的风险,则由买方承担。由于采用FCA术语时具体的交货点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因此风险划分界限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总之是以交货为原则。
如果由于买方未能按照规定指定承运人或其他人,或其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未在进口清关约定时间接管货物,或买方未给予卖方相应通知,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买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五)CPT术语
Carriage Paid To(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Incoterms 2010
“运费付至”(注明指定目的地),是指当货物已被交给由卖方指实的承运人时,卖方即完成了交货,而不是当货物到达目的地时。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发生事件而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但卖方还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进口清关定目的地所需的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