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A术语
Free Carrier (insert named place of delivery)Incoterms 2010
国际空运 “货交承运人”(注明指定交易地),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地或者其他指定地点,将已经出口清关的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即完成交货义务。风险在交货地点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双方应尽可能清楚地表明指定交货地内的交货点。若买方指定非承运人的其他人接收货物,则自货物交付给该人之日起,视为卖方已经履行了交货义务。
国际空运 FC瓦是在以FOB同样原则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特别是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
1.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
1)卖方的基本义务
(1)卖方必须在指定的交货地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并给予买方说明货物已按照规定交付给承运人的充分通知。
(2)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规定交货为止。
(3)若需要时,卖方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出国际空运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承担相关出口手续费用;支付出口应缴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