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签发的其他出口证件”的规定完全不同。因此在与美洲国家的商人约定贸易术语时必国际物流须确认是按照哪种惯例来解释双方责任和义务的,可以在FOB术语于后加上“vessel”字样并说明由卖方负责办理出口手续并承担费用(The seller shall undertake the risks andbear the expenses themselves to apply for the export licenses and other documents issuedby the export government needed for the export),也可以在合同中加人“此术语中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国际商会修订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为准”(The TradeTerm used here is subject to Iincoterms 2000 revis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Commerce),以避免因理解不同引起贸易纠纷。
(三)((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of Trade Terms)国际物流 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是由跨国公司、各国商业团体所构成的国际组织,长期致力于国际贸易规则与惯例的制定与解释工作。由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英文缩写为Incoterms),是目前国际贸易中使用范围最广、影响力最大的贸易术语惯例。在1936年提出首个贸易术语国际惯例((Incoterms 1930)之后,为了国际贸易的发展,集装箱与国际多式联运等新型运输方式的出现,以及电子数据交换(EDI)的逐步应用,国际商会分别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2000年做出国际物流了6次修订。2010年9月,国际商会公布了最新制定的《Incoterms 2010)),并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