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专线所致的损失(无论是全部损失还是部分损失)都是不予赔偿的。 (2) CIC平安险负责承保装卸时所造成的一件或数件或整件货物落海而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而ICC(C)险不承保货物装卸(避难港除外)时所造成的损失。 (二)保险贵任期限的比较 CIC条款在“责任起讫”与“被保险人义务”等条款中对保险期限做出了一些规定;ICC在运送、马来西亚专线运输终止以及航程变更等条款中对保险期限做出了相应规定。CIC在航程变更的规定较为合理;ICC对保险期限的开始和终止的规定比较具体。 (三)索赔条款的比较 (1)续运费用条款。ICC保险条款第12条规定,一旦发生航程中途终止的情况,被保险人要迅速通知保险人并要求其承诺补偿将货物运抵目的地所支出的费用;CIC未对续运费用做出任何规定。 (2)推定全损条款。ICC保险条款第13条规定,提醒被保险人,推定全损的构成须马来西亚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