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违禁品 国际物流本条款要求托运人在托运危险品时应向承运人如实声明,并按照国际海事组织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要求,在货物外包装上做好标记,出具商品检验证书及运输说明等。如果托运人未履行上述义务,承运人在发现存在危险时,有权卸下或抛弃货物;如果托运违禁品,托运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1”共同海损及新杰森条款 国际物流 此条款规定了共同海损理算规则及理算地。新杰森条款规定了在由承运人航行疏忽造成的共同海损事故中,承运人不仅可以免责,而且可以要求其他受益方参加共同海损分摊;承运人其他船舶参与救助的,可以像第三人一样获得救助报酬。新杰森条款是专门针对美国法律而订立的,只有美国法律不允许船东在存在航行疏忽情况下要求分摊共同海损。 12)留置权条款二。 该条款规定了在托运人、收货人未付清运费、滞期费、亏舱费及共同海损分摊时,承运人有权留置并处理货物,变卖所得不足时,仍有权索贻差额部分。 13)甲板货 国际物流 由于《海牙规则》不适用于甲板货,故提单中专门订立此条款,规定承运人对甲板货物灭失及损坏免责,但此条规定并不免除承运人对甲板货的妥善照料职责。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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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清关 4)承运人的责任与豁免 这些条款基本上是按照首要条款中规定的国内法或国际公约制定的。 5)承运人责任期间 对于杂货运输,实行“钩至钩”责任制度,即承运人责任从货物装上船时起到货物卸下船时止。对于集装箱运输,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从收到货物时起到交出货物时止。 6)包装和标志 进口清关 此条款主要规定托运人应妥善包装货物,正确、清晰标识货物的义务。 7)自由转运、换船、转船条款 该条款一般规定,如有必要,承运人可任意用自己的船舶、他人的船舶,或经铁路及其他运输工具,将货物直接或间接运往目的港‘转船、驳运、卸岸、仓储、重装的费用由承运人承担,但风险由托运人承担,承运人只对自己完成的那部分运输承担责任。该条款表面上赋予承运人很大的自由,但如果承运人依据该条款行事,违反了与托运人的事先约定,或者违反了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或国内法的规定,此条款亦当视为无效。 8)托运人误述条款 :此条款是约束托运人的,要求其对货物的种类、数量、重量、尺码申报要准确,否则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应由托运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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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税清关关于管辖权,有关提单的法律中没有规定,需要根据民法或合同法的规定来解释。基本的解释原则是:提单中有规定的,以提单规定为准;提单中无规定的,按承运人主营业地法、装卸港口地法、发货人主营业地法来考虑,视哪一因素具有“更密切联系”。为更稳定管辖权,提单中一般都明确规定法院管辖权及法律适用,如英国船公司的提单一般都规定英国法院管辖,中远集运公司的提单规定中国法院管辖,而国际性格式提单,如CONGENBILL则规定承运人主要营运地法院管辖。 由于国际航运中存在着期租、方便旗、船舶管理公司等复杂问题,即使提单中规定了由承运人主要营业地法律及法院管辖”,仍有争议之处。例如,马士基船公司是世界上著名的大船公司,主要营业地在丹麦,期租了一条船,包税清关由船长授权签发提单,提单中有一条光船租船条款,表示马士基只是代理人,而承运人是原船东。该船东又是一个圣文森特公司,由中国香港公司管理,哪国的法院对其有管辖权呢?处理这类问题的基本原则就是要找出与案件“更具有密切联系”的营业地,即实际处理船舶日常业务地,以该地法律为准,并由当地法院管辖。 3)首要条款 包税清关 指合同中指明学某一国际公约或国内法制约的条款。提单中的首要条款一般都规定本提单合并进《海牙规则》、《海牙一维斯比规则》、《美国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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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人单方面拟制,印制成格式提单合同,然后“强迫”货方接受。 兴亿国际数百年来,提单条款一直是由班轮公司制定的,这种方式从未有过根本改变,提单作为国际贸易和国际货物运输中重要单证的地位也从未因此而发生根本改变0提单合同条款制定的单边性被广大货方所接受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班轮承运人面对众多货主这一特性决定了班轮提单条款制定的单边性。第二,提单条款需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和国家有关法律都规定了承运人的基本义务,提单如果存在免除或降低承运人基本义务的条款会被视为无效。第三,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承运人在制定提单条款时,不得不考虑提单条款的公正性和可接受性。第四,提单条款具有公开性,可视为托运人知道其内容。从长期角度看,货方在托运货物前都可轻易地取得提单样本,尽管托运人没有参与提单条款的制定,但对其内容是了解的,如果托运人认为某些条款不能接受,理论上讲可以要求承运人修改,或拒绝与其达成运输合同。因此,从总体上说,提单条款制定兴亿国际的单边性并不一定破坏提单合同的公正性。2)管辖权条款 管辖权在诉讼法中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和审理案件的权限。国际货物运输同其他国际商务活动一样,在解决争议时法律适用上常常发生冲突,这是因为各国的法律规定存在差异。一项租约免责条款在英国法律下被视为有效,在兴亿国际荷兰法律下就可能被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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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快递根据有关运输法律,装卸港口一经列名指定,就构成承运人的一项承诺,船舶必须驶往列名港口卸货,除非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英美法中的“合同受阻”事件(frustration)所以,虽然邻近条款中使用了、r”这一词句,表面上看承运人可以选择在邻近港口卸货,但实际上承运人首先应当选择在列名港口卸货.只有当列名港口发生阻碍事件(hindrance)使船舶无法安全进人列名港口,承运人才有权选择到合理的邻近港口卸货。 国际快递对于什么情况才构成“阻碍事件”没有严格的界限,应根据合理原则确定。判断时应考虑延误的时间长短、花费的费用多少、邻近港口的距离等因素。从英国的判例看,严重的阻碍事件已构成“合同受阻”的,如战争、持续的罢工等,未构成“合同受阻”的一些严重事件也允许承运人选择邻近港口。例如,短期的阻碍,如几天的航道堵塞、半个月的等候大潮都不算是严重阻碍事件,港口拥挤造成的较长时间等待更属于商业风险,但江河里的港口遇到枯水期需等候儿个月船舶才有足够水深进港,便是严重阻碍事件(但不一定构成合同受阻),允许承运人选择邻近港口卸货。因此,承运人在依赖邻近条款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避免滥用权利。提单的背面条款 1)背面条款概述 国际快递班轮提单的背面条款规定了承运人与货方(merchants)的权利与义务、责任期间、责任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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