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从承诺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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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公司动态
  • 2016 - 10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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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法律却承认“租赁条款”的效力。  国际快递随着集装箱班轮业务的发展,孕育出了“契约承运人”,即“无船承运人”。在我国,无船承运人是由国际货运代理人发展而来的。他们根据法律规定,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以承运人身份从事班轮运输业务。这些人多数没有运输船舶,但却以承运人名义向托运人签发自己的提单,该提单被称为“无船承运人提单”(house bill of lading)或“国际货运代理提单”'(forwarder's bill of lading)。也有的签发“国际多式联运单据”。根据《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约》规定,无船承运人应当属于“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当以承运人的身份对运输货物承担承运人义务。但是,目前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提单中,背面的承运人义务条款很不统一,有的规定不承担货物在实际承运人控制期间的国际快递灭失或损坏责任;有的规定虽然签发提单,但只承担代理责任;有的规定了低于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这给承运人的认定带来困难。    契约承运人的地位应当根据其与托运人签订的运输合同、所签发的提单条款和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对于托运人来说,如果无船承运人在与其签订运输合同时,明确双方为代理关系,托运人知道货物将由代理人委托他人实施运输,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代理合同.如果该代理人签发了自己的运输行提单,即使提单上表明了该代理人为承运人,双方的代理关系仍未改变,该代理人仍不能被认定为法律上的承运人,其行为也不能依据《海商法》的国际快递规定来规范,只能依据代理关系的法律来调整。当发生海洋货物索赔时,托运人除依据有关代理法律向代理人,即无船承运人索赔外,还可以委托该代理人,或在该代理人不予配合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有关规定,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向实际承运人索赔。
  • 2016 - 10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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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单的正面内容    1)船名(vessel)  兴亿国际从法律意义上说,船名载进提单中即将船舶特定化(ascertained),该船舶被视为约定的船舶。承运人未经托运人同意而更换船舶属违约行为.因此,多数提单背面订有“自由更换船舶”条款,规定当约定船舶因故无法提供时,允许承运人安排替代船舶完成运输任务。但此种情况下承运人有义务保证船舶的适航性和适货性。    2)承运人  兴亿国际 承运人(carrier)是指与托运人订立海洋货物运输合同的人,不一定是船舶所有人。班轮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可以是班轮公司、非班轮公司的船舶所有人,也可以是《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约》中所称的无船承运人(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 NVOCC),亦称契约承运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认定,而不能简单根据提单上承运人抬头认定。    一般来说,从事班轮运输业务的承运人都拥有自己的船舶。在接受托运人订舱及装船后,班轮公司向托运人签发提单,该提单上通常印有班轮公司的抬头,由船长或者班轮公司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此时,提单上的班轮公司就是承运人。对此,各国法律都有相同的认识。  兴亿国际有时,班轮公司为了调整运力,会期租他人船舶参加班轮运输,但签发提单的承运人抬头仍然是该班轮公司。班轮公司常在提单中订有一条“租赁条款"(demise clause),大意是如果船舶是租来的,该提单合同视为与船舶所有人签订,提单上载明的班轮公司只是船舶所有人的代理人。根据我国法律,这种条款应视为无效,因为海洋货物运输合同是由班轮公司同托运人缔结的,放任班轮公司逃避合同义务,违背法律的基本精神。但是,英
  • 2016 - 10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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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提单”,全球普遍使用的由国际船东协会(BIMCO)编制的CONGENBILL提单上就印有“与租船合同一起使用”(to be used with charterparty)字样.第二,租船合同并人提单后,其有关条款便成为提单条款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包税清关提单关系人具有约束力.第三,国际商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 600))中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将不接受租船合同提单。”第四,在使用这种提单时,尽可能随附一份租船合同副本。    7)过期提单(stale B/L)    是指在贸易结算中向银行交单议付日超过信用证有效期或超过提单签发日21天的提单。请注意:第一,所谓过期提单与航运业务无关,而是指在贸易结算中因为迟期交单导致信用证已丧失效力,该提单在此信用证下已经没有包税清关意义,银行将不再接受该提单在此信用证下议付。第二,提单本身无是否过期之说,只有是否失效之说.提单在货物交付给提单持有人之前,总是有效的,一经“兑付”,即凭以提货,提单便失去效力。(三)提单的内容    班轮提单的内容、条款是由班轮公司经过长期实践总结而编制的。班轮提单与租船合向提单不同,前者有很完整的条款,是班轮运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后者的内容及条款通常较为简单,需合并进租船合同才构成完整的包税清关提单合同。因此,认真研究、妥善填制班轮提单十分重要。
  • 2016 - 10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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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舱面货提单(on deck B/L)    也称甲板提单,指提单上注明“货装甲板”的提单。通常,货物是不能装于甲板上的,进口清关只有以下三种情况才可以将货物装于甲板:第一,承托双方同意的,对此,承运人应得到托运人的书面委托。承运人为自己的利益擅自将货物装于甲板的,即使为此购买舱面货险,也属违反z善管理货物义务行为,需对其后果承担全部责任,而且不得享受赔偿责任限制。第二,符合航运习惯的。航运业务中,对如原木、锯木、部分桶装货物及其他不怕水进口清关湿的货物,习惯上可将它们装于甲板。第三,法律法规规定的物品,如部分危险品.货物装于甲板时必须在提单上如实记载,标明“货物装于甲板”或类似记载,以便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了解货物装运情况,否则,视为承运人违反管理货物义务,托运人与承运人的有关协议将不得对抗提单持有人。    根据有关法律,承运人对正常装于甲板上货物的风险免责,绝大多数提单条款也有类似规定,但这类规定并不解除承运人的妥善、谨慎管理货物的义务。如果货方能够举证证明承运人有管货过失,承运人仍需对因管货过失导致的货物灭失或损坏承担赔偿责任。承运人对甲板货物的妥善、谨慎管理义务主要有:将货物置于适当的位置,对货物实施充进口清关分、合理的绑扎和覆盖,航行途中对货物实施检查和紧固(checking&securing),对遇险货物合理施救等。    6)租船合同提单(charterparty B/L)    指表明合并有租船合同条款的提单。此种提单一般在航次租船形式下使用。.请注意:第一,租船合同并人提单,必须在提单中明确表示。例如,注明“某租船合同已合并进
  • 2016 - 10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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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禁止进口。此时,将装货港改为尚有进口配额额度国家的港口则可顺利进口。货运代理签发交换提单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当因装卸港口不允许直航或为绕开进口国贸易壁垒而使用交换提单时,因其性质是违反进口国政府政策的行为,一旦被进口国当局发现会产生严重后果,所以不主张随意使用交换提单。之‘·入    第二,当因商业目的而不涉及政治问题使用交换提单时,应谨慎处理,除替换托运人和装货港口外,原提单其他记载事项不得做任何更改。    第三,承运人在签发交换提单时,必须收回原提单,以避免两套提单同时存在。这不但可以保护承运人;也可以保护真正货方的利益。‘’咨    第四,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运人无义务签发交换提单。托运人或承租人要求签发交换提单时,应向承运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可靠的担保,保证承运人因签发交换提单而遭受任何损失时予以赔偿    4)分提单(separate B/L)  货运代理指应托运人要求将同一装货单下的货物分票,而分别为它们签发的提单。提单被分割后,每份分提单都构成一份独立的合同,每‘份分提单的义务不受其他分提单的i响。对同一装货单下的货物进行分票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按不同货种、标志、等级分票,这种分票通常不会产生额外费用和责任;另一种是对大票的同种货物分票,理货分票时会产生额外费用和货差责任。所以,对托运人的第二种分票要求,承运人可以拒绝,或由托运人出具货运代理保函,承担费用和责任。分票和出具分提单的目的是为了方便货物转售。
  • 2016 - 10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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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国际货运代理装卸两港不允许直接通航。装卸港口不允许直接通航多是政治原因造成的,如两国无外交关系、政治对立、经济制裁等。在这种情况下,装货港签发的提单无法被卸货港的官方所接受。解决这个问题有两种途径:一是采用转口运输,即把货物运到可以接受的转运港,再从该港出口到目的港;二是采用交换提单,即将原提单上的装货港改为可接受的中途港,而货物实际上不转船,船舶甚至可以不挂靠中途港。    第二,国际货运代理实际装货港与贸易合同规定不符。装货港是贸易合同的重要事项,未经买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但是,贸易实务中卖方在贸易合同签订后可能因货源紧张而改变供货地点,因而改变了原规定的装货港口。这样,在实际装货港签发的提单就无法被买方或银行接受。这个难题可以通过在交换提单中改变实际装货港口的方法来解决。    第三,保护商业秘密。在中间贸易情况下,实际买方和卖方互不认识或互不了解,中间贸易商通过签订背对背合同的方法实现了货物交易,赚取了买卖差价。在这种中间贸易中,保护贸易信息对中间贸易商非常重要。.在交换提单中改掉真实的托运人或装货港口,可以防止买方掌握卖方信息。为此,从事中间贸易的中间商需要控制租船权,并要求承运人同意签发交换提单。    第四,国际货运代理规避贸易壁垒。世界多数国家对来自不同国家的商品实行差别税率。如果原装货港口属高额税率对象国,则可以将原提单的装货港口改为低税率对象国的港.口。当讲口国对某些商品实行国别配额时,如果原提单装货国家的配额用尽,提单项下的货物将
  • 2016 - 10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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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预借提单(advance B/L)  国际空运指在货物尚未装船,或装船尚未完毕情况下,所预先签发的已装船提单。其特征是货物没装船,或没完全装船,但提单却表明货物已装船完毕。’托运人要求签发这种提单的目的和法律性质与倒签提单相同。与签发倒签提单相比,承运人签发预借提单,要承担更大的法律风险。  国际空运首先,签发预借提单,极有可能增加承运人的赔偿责任。提单有货物收据的作用,它是在货物装船以后,由托运人凭收货单(大副收据,mate's receipt)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换取的。船公司或其代理签发提单时,如果发现大副收据上载有货物状况的不良批注,就应如实地将此种批注转注到提单上,以此作为日后免除货损责任的证明。但是,在签发预借提单的情况下,由于承运人尚未见到货物,就为托运人签发了清洁的已装船提单,日后货物实际状况与提单记载可能不符,承运人则必将因此承担交货不符的责任。  国际空运其次,承运人可能承担货物落空的赔偿责任。即使托运人请求签发预借提单的行为是善意的,但在实践中发货人可能实际上无货可交。例如,在签发了预借提单以后,货物在码头或仓库内发生了灭失、损坏或者被海关退关,发货人又无其他货物可以替代。这样,货物尽管没有装船,收货人却支付了货款,取得了无法兑现的已装船提单,承运人对此需要承担责任。3)交换提单(switch B/L)    也称转换提单,指应托运人或承租人要求,以原提单为交换条件而签发的,变换了原提单中托运人和/或装货港的另一套提单。其特征是,原提单中的托运人和/或装货港口被变更了,其他内容与原提单严格一致。’    签发交换提单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原因
  • 2016 - 10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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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货代侧鉴提单的日的是为了润足贾易合同成信用证的要求,其特征是提单记救的实际毅般完毕日被盛假地提前.由于国际资易中将提单记救的装船日期视为卖方妞行交货义务的日期.提单记嫂的日期盛舰,即为卖方交货日期虑彼。盛似的提单会严皿危害买方在买我合同中拒收货物的权利。因此.侧签提单是产互的违法行为.将给承运人带来如下法神后果。承运人将丧失赔偿奋任限制权刊。在提单合同下,承运人恨据《海牙规用》或有关畏单法体.享有挤偿资任限侧权利。我国‘海商法》第”条规定:.经证明,货物的灭失、扭坏成者廷迟交付是由于承运人的故愈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橱国际货代失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造成的,承运人不得饭用本位第s6条或者第57条限翻睑偿炭任的规定。一可见.承运人主张姗偿贵任限制权利是有前提条件的.即在其履行提单合同义务时不应存在过惜.承运人侧签提单.明且属故t行为.该行为位其丧失了述权利。    第二,承运人可能面临不间的赔偿资任。由于例鉴祖单可以认定为侵权性质.面长权宜任与违约责任在理行法律侧度下存在差别.诉权人可能选择有利于自已的诉因提起诉讼.使得承运人面临不同的赔偿资任。例如.在违约诉讼下,承运人可能享受免史成赔偿费任限翻.但在长权资任下。合同法不适用,依据民法的恢!原状的赔偿原侧.承运人的赔偿饭很可能大于违的贵任下的赔偿妞。    第兰,托运人向承运人出具的保函对收货人无效。托运人确求侧签提单时一般若向承运人出其保函,保证山此引盆承运人的任何掇失,由托运人T以赔偿。祖是,由于例鉴扭单月合谋欣拍行为.法律不会支持该保函对收货人的国际货代效力。承运人将无法得到保诵的保阵。
  • 2016 - 10 - 13
    浏览次数: 49
    国际物流表明船舶所有人作为承运人承担提单合同义务。    2)租船人提单    它是指在期租船合同下,期租租船人以自己的名义签发的提单。此种提单下,提单签发人取代了原船东的法律地位,对提单持有人承担承运人责任。    3)无船承运人提单  国际物流指由海洋无船承运人签发的提单。此种提单下,无船承运人作为提单承运人对提单持有人承担提单合同义务。由于无船承运人一般具有国际货运代理资格,故人们常将此种提单称为货运代理提单。事实上,没有取得无船承运人业务资格的货运代理是无权作为承运人签发提单的。集装箱拼箱业务中,也经常使用此种提单。由于提单签发人是集拼经营人,所以又被称为集拼经营人提单。特殊提单  国际物流倒签提单(back dated B/Lianti-dated B/L)    指记级的货钧装肠日期早于实际装肠日期的摄单。到断提单是否被侧签的唯一标推是货物的狡脸日期是否盛妞.而不一定是提单签发日被更改。根据国际商会《关于审核肺单信用证单据的国际银行标准实务》第d.}条规定:.当提单中无特别装船H期标注时,侧单的签发口期即视为装般日期.如果提单中载有特别装粉日期标注.应以此标注日期作大簇加日期.
  • 2016 - 10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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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这类规定是否构成国际快递上述《海商法》中所指的“明确规定”,在托运人不知实际承运人情况下,承运人能否免除对实际承运人运输期间的责任,存在不确定性,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3)联运提单(through B/L)    指经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联合运输的货物,托运人在办理托运手续并缴纳全程运费之后,由第一程承运人所签发的,包括运输全程并能凭之在目的港提取货物的提单。如同转船提单一样,使用这种提单,货物在运输途中国际快递的转换交通工具和交换工作,均由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负责向下段航程承运人办理,托运人不需自己办理。联运提单和转船提单虽然包括全程运输,但签发提单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一般都在提单条款中规定:只承担货物在他负责运输的一段航程内所发生的损失责任,货物一旦卸离他所有的运输工具,其责任即告终止。    4)国际多式联运单据    国际多式联运单据(multimodel transport document, MTD)指国际多式联运形式下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的覆盖全程运输的具有提单性质的一种单据。国际快递按照签发人不同划分1)船舶所有人提单指由船舶所有人或其指定人(如船长、船舶代理)签发的提单。此种提单是最传统的
德国专线 (5)尽管迟延是由承保风险造成的,以迟延为近因的灭失、损害或费用。    (6)由船舶所有人、管理人、租船人或经营人的破产或不履行债务造成的灭失、损害或费用。    (7)由于任何人(们)的恶意行为而导致的保险标的全部或部分的损害或破坏。    (8)因使用任何原子或核子裂变、聚变或其他同类反应,或由于使用放射能或放射性物质的武器而产生的灭失、德国专线损害和费用。2.不适航与不适货除外责任    不适航与不适货除外责任(un-eaworthiness and unfitness exclusion clause)包括以下两项。    (1)保险货物在装船时,如被保险人或其雇佣人员已经知道船舶不适航,以及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或起重运货车的不适货,则由不适航与不适货而造成保险货物的灭失、损害或费用,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德国专线
发布时间: 2017 - 04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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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专线(三)1982年《协会货物保险条款》的除外责任为了明确保险人承保的责任,方便合同当事人,1982任分为四大类:一般除外责任、士,万使合同当事人,1982年的《协会货物条款》将除外责不适航与不适货除外责任、战争险除外责任和罢工险除外责任。1.一般除外责任    一般除外责任(general exclusions clause)包括以下各项。  法国专线  (1)因被保险人的故意违法行为所致的灭失、损害或费用。    (2)保险标的正常的漏损,重量或容量的正常减少或自然损耗。卜    (3)由于保险标的包装或准备不充分或不适当引起的灭失、损害或费用。    (4)由于保险标的固有缺陷或性质而导致的灭失、损害或费用。法国专线
发布时间: 2017 - 04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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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专线碰撞责任损失是指有过失的船舶对遭受碰撞损失的船舶依法应碰撞责任损失又分为对被撞船舶的损失责任和对货物的损失   两艘船舶发生碰撞因碰撞原因不同将造成不同的损失。对于有过失的一方而言,碰撞即障成碰撞损失,又造成碰撞责任损失·即过失一方不但要承担碰撞造成的自身船舶的损失,日本专线还要承担因碰撞造成的被撞船舶和船上货物的损失;对于无过失的一方而言碰撞只造成碰撞损失,而不产生碰撞责任损失.《协会货物条款》承保范围中的“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有两层意思,保险人承保这项责任一方面是为了对被保险人(货主)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险保障,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障保险人的利益。这个条款规定如果载货承运人依据运输契约中的“船舶互撞责任条款”向本船货主(被保险人)提出偿还要求,被保险人必须及时通知保险人,以便保险人自负费用,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对承运人的索赔进行抗辩。日本专线
发布时间: 2017 - 04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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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专线3.船舶互撞责任条款    船舶互撞责任条款(both to blame collision clause)也称互有过失碰撞责任条款.ICC(1982)各险别条款中关于船舶互撞责任条款的规定是完全相同的。船舶互撞责任条款的具体内容是:“本保险扩大对被保险人的赔偿范围,根据运输契约的船舶互撞责任条款的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比例责任,视为本保险单项下应予赔偿的损失。如果船舶所有人根据上述条款提出任何索赔要求,被保险人同意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自负费用台湾专线为被保险人就此项索赔进行辩护。”    (1)构成船舶碰撞的条件包括:    ①两艘或两艘以上的船舶之间必须发生实际接触或冲撞;户②接触或冲撞的结果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二    (2)碰撞损失和碰撞责任损失包括:    ①碰撞损失:碰撞损失是指因船舶碰撞造成的船体和船上所载货物的损失。    ②碰撞责任损失: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台湾专线
发布时间: 2017 - 04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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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线说明:“了”代表承保风险.“X.代表不承保风险。(13)项即“吊索损害”,(14)项即“恶意描害.。2.共同海损条款(general average clause)ICC(1982)各险别条款中关于共同海损条款的规定是完全相同的,共同海损条款的具体内容是:“本保险承保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和/或准据法及习惯。其理算与确定应依据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该项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的产生,美国专线应为避免任何原因所造成的或与之有关的损失所引起的,但本保险规定的不保风险和除外责任引起的除外。”    根据共同海损条款的规定,货物在海上运输途中发生的共同海损牺牲、共同海损费用、共同海损分摊以及救助费用,只要是保单承保风险造成的,或为了避免保单承保风险而产生的,保险公司均给予赔偿。“美国专线
发布时间: 2017 - 04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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