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进口清关市场的竞争活动,也促使世界总体的生产力发展进一步加快。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促进了不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这不仅促进了发达国(一)经销的含义 进口清关经销(distribution)又称为分销,是指出口企业与国外经销商(即进口商)达成书面协议,出口企业利用国外经销商就地推销产品,国外经销商承担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销售指定商品的义务。 (二)经销的性质 经销的两个当事人为经销商与出口企业。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买卖关系,经销商从出口企业处购进货物后,自行销售,自负盈亏,承担货价跌落及库存积压的风险,赚取买进卖出的差价;出口企业与真正买主是不见面的,没有任何契约关系。(三)进口清关经销的种类在国际贸易中,经销有各种不同的做法。按经销商权限的不同,经销方式可以分为一般经销和独家经销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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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进口在我国进出口业务中,也可灵活适当运用寄售方式。 (一)寄售的概念 寄售是指出口人(即寄售人)先将准备销售的货物运往国外寄售地,委_托当地代理人(受托人)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代为销售后,再由代销人同寄售人结算货款。寄售是按寄售协议进行的,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不是买卖关系,而是委托与受托关系,属经纪性质.与代理业务不同的是,代销人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签订合同,处理协议中规定的事务,它的法律行为不直接对寄售人发挥效力. (二)全球进口寄售贸易的特点 在国际贸易中采用的寄售方式,与通常的卖断方式比较,具有下列特点。 1.寄售是凭实物进行买卖的现货交易因为在寄售业务中,货物先运至目的地,再寻找买主,与逐笔售定的“先成交,后出口”正好相反,是“先出口,后成交”,有利于抢占商机,扩大销售。2.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是委托代售关系 寄售人在货物出售前掌握货物的所有权,代销人只能根据寄售人的指示代为处置货物,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售货、收款,并处理争议全球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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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税清关一般经销 一般经销亦称定销。根据经销协议的规定,经销商不享有独家专营权。即供货商可在经销商协议的期限内,和在同一经销区域内委派一个以上的经销商来经营同类商品。在这种经销方式下;经销商与国外供货商之I]的关系同一般进口商和出口商之间的关系并无本质区别,都是买卖关系‘所不同的是,经销方式下,经销商和供货商之间确立了相对长期和稳固的购销关系。而在一般的进出口贸易中,进口商和出口商之间往往是逐笔售定的关系。当一笔交易结束后,双方之间就不存在法律上的必然联系。 2包税清关.独家经销 独家经销亦称包销,是指经销商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对指定的商品享有独家专营权的一种经销方式。采用独家经销方式时,在经销协议的期限内和指定的经销区域内,供货商只能指定一家经销商经营指定的商品。也就是说,包销商享有排他性的经营权。 另外,经销还可以与特许经营相结合,即经销商作为特许经营方式下的被许可方,与供货商即许可方达成协议,由许可方将自己拥有的产品连同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营模式等以合同形式授予被许可方使用。被许可方按照合同规定,在许可方统一的业务包税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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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清关 代销人不承担任何风险和费用 在寄售方式下,代销人对交易盈亏、货物积压等各类风险不负责任,只收取佣金作为报酬,垫付的费用在汇回货款时扣除,有利于调动代销人的积极性。货物出售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都由寄售人承担,寄售人承担的风险大于其他贸易方式,收回货款所需的时间也较长,不利于资金周转和收汇安全。(三)’寄售方式的利弊1.寄售方式的优点进口清关寄售方式中,虽然货物已经运往寄售地,但寄售货物在未出手前,货物的所有权仍归属寄售人所有。因此,寄售人拥有对货物的销售处理和价格确定等大权,有利于随行就市。 (2)寄售方式是凭实物买卖,货物与买主直接见面,有利于促进成交。 (3)代销人不负担风险与费用,一般由寄售人垫资,代销人不占用资金,可以调动其经营的积极性。进口清关.寄售方式的缺点寄售对于委托人来讲,也有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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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亿国际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许可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在这种方式下,经销商不仅购买了供货商的有形产品,而且享有了对供货商的包括商标、专利在内的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四)经销协议的内容兴亿国际经销协议是供货人和经销人订立的确立双方法律关系的契约。在实际业务中,许多经销协议只原则性地规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一般的交易条件,以后每批货物的交付要依据经销协议双方再订立具体买卖合同,明确价格、数量、交货期甚至支付方式等具体交易条件,或由供货商根据经销商发出的订单来交付货物。经销协议的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经销协议的名称、签约日期和签约地点。 (2)经销协议双方当事人的关系。明确出口商和经销商之间的买卖关系。 (3)经销商品的范围。经销商品可以是供货人经营的全部商品,也可以是其中的一部分商品,因此,在协议中要明确定明商品的范围,以及同一类商品的不同牌号和规格.如果商品范围规定为供货人经营的全部商品,为避免争议,最好在协议中明确经销商品停止生产或有新产品推出时对协议是否适用。 (4) 兴亿国际经销地区。经销人行使经营权的地理范围。其大小的确定,需考虑经销人的规模、经营能力及其销售网络、地区的政治区域划分、地理和交通条件以及市场差异程度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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