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代 物时,也应当以发货人名义托运,以避免提单关系人混乱。4)收货人 收货人(consignee)是指在目的港有权提取货物的人。在记名提单下,收货人为提单中的指定收货人。因为大多数国家法律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所以,承运人需保证在目的港向提单上的记名收货人交付货物;在指示提单下,国际货代 如果提单被记名背书,则被背书人就是收货人;如果提单被空白背书,提单持有人就是收货人。如果买方无力或者拒绝付款赎单而银行持有提单,则银行有权向承运人主张货物。根据多数国家法律规定,可转让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拥有提单合同权利(例如主张货物、索赔货损货差),同时承担提单合同义务(例如支付运费和其他应付费用等)。但根据英国法律,银行只有在向承运人主张货物时才承担提单合同义务,其他情况下,承运人不得因为银行持有提单而要求银行履行提单合同义务。5)被通知人 被通知人(notify party)指在目的港接收承运人有关货物到达信息的人,通常是收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以是贸易合同的买方。、-、, 提单中的被通知人不是提单合同的当事人,不享受合同权利也不承担合同义务,因此,在无正式委托情况下,承运人不得将货物交付给提单中的被通知人。 国际货代 我国《海商法》没有明文规定承运人的通知义务,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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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快递如果订立合同时,双方没有明确代理关系,托运人也不知道货物将被另一承运人运输,货运代理人又签发了自己的提单,该货运代理人应当认定为承运人,依法承担承运人义务。这时,《海商法》应适用,提单中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承运人义务减免规定应视为无效。 国际快递对于收货人、货运代理人提单持有人来说,除非其知道托运人与运输行为代理关系,否则,对于上述不论哪种情况下签发的提单,只要合法持有,签发该货运代理人提单的人都应被视为承运人,依法承担承运人义务。因为,根据《海商法》的规定,该提单签发人与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具有海洋货物运输合同关系。3)托运人 国际快递托运人(shipper)是班轮运输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它应与托运单中的托运人相一致。我国《海商法》第42条规定:“托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洋货物运输合同的人。”简言之,托运人就是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的人,称之为契约托运人,例如CFR,CIF条件下的卖方,或者FOB条件下的买方,或者无船承运人。或者是“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的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洋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简言之,托运人还可以是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的人,称之为实际托运人,或称发货人(consigner),绝大多数情况下,他是买卖合同下的卖方。个别情况下,也可能是买方,例如,买方租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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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法律却承认“租赁条款”的效力。 国际快递随着集装箱班轮业务的发展,孕育出了“契约承运人”,即“无船承运人”。在我国,无船承运人是由国际货运代理人发展而来的。他们根据法律规定,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以承运人身份从事班轮运输业务。这些人多数没有运输船舶,但却以承运人名义向托运人签发自己的提单,该提单被称为“无船承运人提单”(house bill of lading)或“国际货运代理提单”'(forwarder's bill of lading)。也有的签发“国际多式联运单据”。根据《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约》规定,无船承运人应当属于“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当以承运人的身份对运输货物承担承运人义务。但是,目前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提单中,背面的承运人义务条款很不统一,有的规定不承担货物在实际承运人控制期间的国际快递灭失或损坏责任;有的规定虽然签发提单,但只承担代理责任;有的规定了低于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这给承运人的认定带来困难。 契约承运人的地位应当根据其与托运人签订的运输合同、所签发的提单条款和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对于托运人来说,如果无船承运人在与其签订运输合同时,明确双方为代理关系,托运人知道货物将由代理人委托他人实施运输,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代理合同.如果该代理人签发了自己的运输行提单,即使提单上表明了该代理人为承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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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的正面内容 1)船名(vessel) 兴亿国际从法律意义上说,船名载进提单中即将船舶特定化(ascertained),该船舶被视为约定的船舶。承运人未经托运人同意而更换船舶属违约行为.因此,多数提单背面订有“自由更换船舶”条款,规定当约定船舶因故无法提供时,允许承运人安排替代船舶完成运输任务。但此种情况下承运人有义务保证船舶的适航性和适货性。 2)承运人 兴亿国际 承运人(carrier)是指与托运人订立海洋货物运输合同的人,不一定是船舶所有人。班轮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可以是班轮公司、非班轮公司的船舶所有人,也可以是《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约》中所称的无船承运人(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 NVOCC),亦称契约承运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认定,而不能简单根据提单上承运人抬头认定。 一般来说,从事班轮运输业务的承运人都拥有自己的船舶。在接受托运人订舱及装船后,班轮公司向托运人签发提单,该提单上通常印有班轮公司的抬头,由船长或者班轮公司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此时,提单上的班轮公司就是承运人。对此,各国法律都有相同的认识。 兴亿国际有时,班轮公司为了调整运力,会期租他人船舶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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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提单”,全球普遍使用的由国际船东协会(BIMCO)编制的CONGENBILL提单上就印有“与租船合同一起使用”(to be used with charterparty)字样.第二,租船合同并人提单后,其有关条款便成为提单条款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包税清关提单关系人具有约束力.第三,国际商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 600))中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将不接受租船合同提单。”第四,在使用这种提单时,尽可能随附一份租船合同副本。 7)过期提单(stale B/L) 是指在贸易结算中向银行交单议付日超过信用证有效期或超过提单签发日21天的提单。请注意:第一,所谓过期提单与航运业务无关,而是指在贸易结算中因为迟期交单导致信用证已丧失效力,该提单在此信用证下已经没有包税清关意义,银行将不再接受该提单在此信用证下议付。第二,提单本身无是否过期之说,只有是否失效之说.提单在货物交付给提单持有人之前,总是有效的,一经“兑付”,即凭以提货,提单便失去效力。(三)提单的内容 班轮提单的内容、条款是由班轮公司经过长期实践总结而编制的。班轮提单与租船合向提单不同,前者有很完整的条款,是班轮运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后者的内容及条款通常较为简单,需合并进租船合同才构成完整的包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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