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快递集装箱货运站经营人的法津地位 ·上海一家公司(以下称发货人)出口30万美元的皮鞋,委托集装箱货运站装箱出运。发货人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将皮鞋送货运站,并由货运站在却车记录上签收后出具仓库收据。该批货出口提单记载CY-CY运输条款、SLAC(由货主装载并计数),FOB价、由国外收货人买保险。国外收货人在提箱时箱子外表状况良好,关封完整,但打开箱门后一双皮鞋也没有。也许有人会提出,皮鞋没有装箱,怎么会出具装箱单?海关是如何验货放行的?提单又是怎样缮制与签发的?船公司又是怎样装载出运的?收货人向谁提出赔偿要求呢?犷处理收货人向发货人提出赔楠要求 国际快递由于出口提单记载“由货主装载并计数”,收货人根据提单记载向发货人索赔,但发货人拒赔,其理由:“尽管提单记载由货主装载并计数,但事实上皮鞋并非由货主自行装载。在皮鞋送货运站后,货运站不仅在却车记录上签收,而且又出具了仓库收据。”仓库收据的出具表明货运站已收到皮鞋,对皮鞋的责任已开始,同时也表明货主责任即告终止。因此,提单记载是没有任何肯义的,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此外,提单记载CY-CY运输条款并不能说明整箱交接;因为该批皮鞋由货运站装箱。而且,装载皮鞋的集装箱装船后,船公司已出具提单,更为主要的是集装箱货物交接下买卖双方风险以货交第一承运人前后划分,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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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快递五、交货记录 交货记录是集装箱运输经营人把货物交付给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时,双方共同签署的证明货物已经交付及货物交付时状况的单证。同时,它也证明承运人对货物的运输责任已告终止。交货记录由到货通知1联、提货单1联、费用账单2联、交货记录1联共5联组成。 交货记录的制作与流转过程t口下。 国际快递 (1)集装箱货物抵港前,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称船代)根据装船港船代寄、传的单或提单副本制作交货记录一式五联,并用电话通知收货人货物到达的大致时间。 (2)在集装箱卸船、进人堆场并做好交货准备后,由船代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第1联)。 (3)收货人凭正本提单和到货通知联向船代换取提货单等4联(对运费到付的货物应先结清费用),船代在收取费用与核对正本提单后,在提货单上加盖专用章。:一’ (4)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凭提货单、费用账单、交货记录共4联,随同进口货物报关单一起到海关报关,海关核准后在提货单上盖放行章。 (5)收货人将上述4联送场站业务员,场站业务员核单后,留下提货单作为放行依据,并在双方检验货物后,填写交货记录并签字盖章.待收货人凭费用账单结清场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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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快递 在该条款下,如果承运人对箱内货物有所怀疑或发现积载不正常时,有启封检查的权利而不必征得托运人同意。但在操作中,对货主自装的集装箱启封检查时一般应征求货主同意,并由货主支付费用。 4)海关启封检查条款 《国际集装箱海关公约》规定,海关有权对集装箱货物开箱检查。因此集装箱提单一般都规定:如海关当局因检查箱内货物对集装箱启封检查并重新加封,由此而造成或引起的任何货物灭失、损坏及其他后果,承运人概不负责。在实际操作中承运人对这种情况应做详细记录并保留证据以免除责任。! 国际快递5)发货人对货物内容正确性责任条款「、 集装箱提单中记载的货物内容,或由发货人填写,或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根据发货人提供的托运文件(装箱单等)填写。提单一般规定承运人接收货物即可视为发货人已向承运人保证其在集装箱提单中提供的货物内容(种类、标志、件数、重量、数量等)准确无误。如属于危险货物,还应说明其危险性。如因发货人提供内容不准确或不正当造成货损或其他损害,发货人应对承运人负责,这种责任即使已发生提单转让也不例外。 6)承运人运价说明 由于篇幅限制,集装箱提单上无法将有关集装箱运输的术语、交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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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物流 4.托运人责任条款 1)发货人装箱、计数条款(或称不知条款) 在整箱交接情况下,承运人接收的是外表状况良好、铅封完整的集装箱,对箱内所装货物数量、标志等只能根据装箱单得知,即使对其有适当理由怀疑也无适当方法进行检验。为了兼顾提单的流通性和保护承运人的目的,集装箱提单中在如实记载箱内货物详情的同时,背面条款中又保留了发货人装箱、计数条款(或不知条款).其内容一般为:如本公司承运的集装箱是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装箱并加封的,则本提单正面所列内容(有关货物的重量、尺码、件数、标志、数量等)本公司均不知悉。该条款的法律效力与传统提单中不知条款的效力是不同的。:;一抓若,_‘ 国际物流2)铅封完整交货条款 该条款是指承运人在集装箱外表状况良好、铅封完整的情况下收货、交货,就可认为承运人已完成货物运输并解除其所有责任。该条款与发货人装箱、计数或不知条款是有一定联系的,也是限于整箱交接。 3)货物检查权条款” 该条款是指承运人有权但没有义务在掌管货物期间的任何时候,将集装箱开箱检验、核对,如发现货物全部或部分不适于运输,承运人有权对该货物放弃运输或由托运人支付附加费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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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快递2.舱面(甲板)货选择权条款.. 根据传统海上运输法规,只有在根据航海习惯或事先征得货主同意的条件下,承运人才可将货物装在甲板上运输,并应在提单上加注“装载甲板”字样,否则承运人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并因此丧失法律、合同规定的承运人的一切抗辩理由、责任限制和免责权。但是,在集装箱运输中,由于船舶结构的特殊性及经济性等要求,有相当一部分集装箱要装载在甲板上运输(全集装箱船满载时约有30%货箱装载在甲板上),而各集装箱在船舶上装载的具体位置,一般国际快递是根据船舶配载、积载的需要和货物装卸先后次序等确定的。运输经营人在签发提单时无法确定哪些箱会装在舱内或甲板上,因此集装箱提单中规定了舱面货选择权条款。尽管各公司提单中表述方式不同,但该条款包含的基本内容是相同的,即承运人有权将集装箱货物装载在甲板上运输,而无须征得货方同意和通知货方。集装箱装载在甲板上视为装载在舱内。3.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 各公司的集装箱提单赔偿责任限制条款明确规定了最高赔偿限额,有包括海运(内河)及不包括海运(内河)两种限额。由于各个公司的限额是根据不同的国际公约或国内法规制定的,其额度存在着差别。对集装箱、托盘或类似的装运工具或包装损失的赔偿做如下规定:如提单中EA载明工具箱内的货物件数或单位数,则按载明的件数或单位数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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